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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消费者权益要做好宣传和引导

发布时间:2023-10-20

       日前,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网信办在9月15日至10月15日联合组织开展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”活动。是为了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,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公平公正、诚信有序市场环境。
     之所以开展宣传活动,主要是针对近年来电信诈骗、金融诈骗等诈骗案件的不断出现,诈骗手段的花样翻新,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,使诈骗分子有了实施诈骗的机会。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更新,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也在不断变化,从一开始的短信、电话诈骗,发展到目前人工智能诈骗,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和关系实施诈骗,其犯罪行为,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诚信。为此,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,需要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上下功夫,更好地为群众服务,保护他们的权益。
       一是宣传到位。在宣传过程中,金融行业和执法部门宣传方式,应按照地区风俗特点、方言、生活习惯的不同,采取方言与普通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,不要用官话、套话,尽量避免用专业术语(特别是在农村),要把专业术语变成通俗的语言,让群众听的懂、轻而易举能明白,真正了解防诈骗知识,通过学习了解,增强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。
          二是宣传要深入人心。结合城市、农村不同区域应采用的传播工具和接受能力不同,取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采取的宣传方式和工具的不同。在网络、手机覆盖率高的城市,把金融知识、防电信诈骗知识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制作成美篇、抖音、有声影集等能在网络、电视、官方网站媒体快速宣传,既能提高宣传效果,又能提高宣传效率。由于农村手机覆盖率不高,老年人居多、使用智能手机偏少的实际,通过微信、抖音媒体宣传的同时,要注重通过农村大喇叭、开办进村“金融夜校”、“送电影”下乡播放诈骗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。把宣传语言,转化为农村居民通俗易懂的方言,通过播放电信诈骗案例、诈骗知识现场讲解等相结合的方式宣传,让农村居民一听就懂,一听就通。不要忽视现场散发宣传折页、悬挂宣传条幅、现场讲解的传统的线下宣传方式,传统的宣传方式,具有立体感,更能便于百姓理解,能够方便群众咨询、当面问答,提高宣传效果。
      三是要安全知识与案例相结合。在宣传过程中,工作人员可携带移动服务终端、移动上网络工具,用实际案例制作的影像资料,现场让客户了解人工智能实施诈骗的全过程。鉴于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方式的特点,应重点举例宣传:对家庭有外出务工人员,声称生病住院、出现其它意外等紧急情况,陌生人电话通知要求汇款的;经常网上购物者,被通知快递丢失,需缴纳手续费办理理赔等实施诈骗的;进企业、进商铺,对于公司老板等收入高、网上交易额度频繁的客户,结合新近发生的利用人工智能实施诈骗案件。用具有说服力的案例警示教育,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,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。
 
来源:
作者:田忠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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